化學工業中的絕大多數生產過程是在化工設備內進行的。在這些設備中,有的用來儲存物料,有的進行物理過程。盡管這些設備尺寸大小不一,形狀結構各不相同,內部結構更是多種多樣,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外殼,這個外殼就稱之為容器。容器一般是由筒體、封頭及其它零部件(如法蘭、支座、接管、人孔、手孔、視鏡、液面計)組成的。根據不同的用途、構造材料、制造方法、形狀、受力情況、裝配方式、安裝位置、器壁厚薄而有各種不同的分類方法。
哈爾濱壓力容器公司帶您了解其主要的分類有下面幾種:根據形狀,可將容器分為圓筒形、球形、矩形容器;根據承壓情況,可將容器分為受內壓與外壓容器;根據容器壁厚,可將容器分為薄壁容器與厚壁容器;根據材料,可將容器分為鋼制、鑄鐵制、鋁制、石墨制、塑料制容器等。
化工壓力容器的分類:
(1)反應容器主要用來完成工作介質的物理、化學反應的容器稱為反應容器。如:反應器、發生器、聚合釜、合成塔、變換爐等。
(2)傳熱容器主要用來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容器稱為傳熱容器。如:熱交換器、冷卻器、加熱器、硫化罐等。
(3)分離容器主要用來完成介質的流體壓力平衡、氣體凈化、分離等的容器稱為分離容器。
(4)儲運容器主要用來盛裝生產和生活用的原料氣體、液體、液化氣體的容器稱為儲運容器。
壓力容器按介質的有毒、劇毒和易燃的界限劃分如下:
(1)劇毒介質是指進入人體的量小于50g即會引起肌體嚴重損傷或致死作用的介質,如氟、氫氟酸、光氣、碳酰氟等。
(2)有毒介質是指進入人體量≥50g即會引起人體正常功能損傷的物質,如二氧化碳、氨、一氧化碳、氯乙烯、甲醇、環氧乙烷,二硫化碳、硫化氫等。
(3)易燃介質是指與空氣混合時,其爆炸極限的下限小于10%,或其上、下限之差大于20%的介質,如乙烷、乙烯、氫、一甲胺、甲烷、氯甲烷、環丙烷、丁烷、丁二烯等。